2016-06-28

[工作]誰說因公使用公物受損只能認賠!

下班後看了最近一則靠北警察#781有關「同仁不論故意或是過失,都需要負責把車修回原狀」的PO文,令人有點感慨,到現在還有人認為這種事得自己摸鼻子認賠。而且,PO文中雖然指出各縣市自行制定「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的奇怪規定,但卻是典型的斷章取義,誤解法令。為了不被其廣大粉絲群不明究裡的攻訐,還是在自己的地盤裡稍微抒發一下。

2016-06-13

[刑法]塗改罰單觸犯妨害公務?

好久沒針對時事新聞研究法律問題了!

今天剛好見到一篇有趣的新聞「女不服取締 黑筆改罰單」,因為女騎士逆向行駛遭警方攔查,之後又發現安全帽帽帶未扣,掣單舉發時多開了一條未戴安全帽,女騎士不服取締,直接拿起黑筆,把罰單上未戴安全帽的違規事項直接塗改,遭員警以妨害公務逮捕。

2016-01-12

[刑法][考古題]95年專技普考法律政風

一、A與B共謀殺甲,某日深夜趁甲睡覺時侵入甲宅,共同以枕頭悶死甲。事實上,當時甲僅是昏迷而已,A、B卻誤以為甲已經死亡,而將甲丟入河裡,甲因此溺死。試問A、B之行為應如何處斷?

2016-01-08

2016-01-07

[國賠]抓人誤傷竟然還要全賠?

從昨天下午就一直看到臉書上針對支持員警正當執法分享或按讚的PO文,主要原因是針對去年這起緝捕通緝犯誤傷民眾的國賠訴訟「警追匪撞傷女運將 國賠百萬」,和之前引發討論的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國賠案不同的事,本案是誤傷民眾,桃園那件是誤擊斃通緝犯。

綜合兩件來看,可能會有人直觀的認為,以後警察最好別抓通緝犯了。因為不管是通緝犯或是路人,誤傷都是要賠的。但是,上午利用了點時間看了一下判決書,還是有一些不明究裡的爭議,值得提出來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