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好幾天看了報紙對於某校老師連續掌摑學童九巴掌,繼而衍伸受害家長與同班家長間之對立,以及學校與多數意欲挽留打人教師的陰謀論。用「陰謀論」的字眼是個人主觀看法,因為從家長事先準備好的紅布條,以及校方主動召開的「親師會」等動作,均非一日可即,顯然可以看出是屬於預謀的行為。
首先,目前的校園禁止體罰是「眾所皆知」的政策,家長、老師、學生都知道。老師違反規定動手體罰即屬於錯誤行為,違反規定接受處罰,乃屬天經地義,不然規定的存在有何必要?更何況身為人師,本應以身作則,犯錯而不受罰,何以教人?
其次,體罰已是違反規定,掌摑「九巴掌」,即屬「不當」。老師糾正學生的逾矩行為,也是天經地義,亦是職責所在,但糾正、管教仍應適度,採取有效且適當的手段,捨棄其他手段而直接施以體罰,其行為已經欠缺正當性,更連續對幼小孩童連續掌摑九巴掌,客觀來看不當管教行為已屬重大。
法律及規定對於違犯者均有施予處罰之規定,何種行為該當行種處罰,均有明文,目的即在維護公理正義及社會秩序。整起事件,未發現學校對該起事件的明確處置,直到家長提告後始開始有對應之作為,且該作為非屬應有之作為。這即是目前學校對校園體罰事件的處理態度,通常是等到家長找到學校來,學校才會知道,也是最後知道。
由此可見,老師如有不當體罰學生的行為,除非有學生向家長反應,而家長再告訴學校,才有可能將行為浮現枱面。不然,若學生心生畏懼,或家長不予理會,此無人理會不當的體罰行為。學校責任何在?老師責任何在?難不成學校都是處於被動的地位嗎?
尚且,即使家長反應,學校的第一動作均採「息事寧人」之作法,儘量安撫家長的情緒,而對老師的處分,則是略予薄懲,難怪不些不適任教師能夠安穩教到退休,教不好大不了導師不做,改做科任,不用帶班還比較輕鬆。
好的老師當然也有,但是會連續掌摑孩子九個巴掌的老師,會是「好老師」,個人無法認同,試問誰會對自己的孩子連續掌摑九個巴掌,讓臉腫到那種程度?書教的好不見得人品好,更何況以目前家長對老師的衡量標準,第一項通常是孩子的成績為重要參考。再來就是老師和家長的互動,或是對孩子的照顧。將心比心,只要孩子成績好,老師又不時誇讚自己的孩子,會有那個家長認為這位老師不好。
在家長們本該是佔在同一陣線,為自己的孩子所受的教育品質嚴格把關,但今天卻反過來彼此互相對立?別人的小孩不乖被打活該,老師沒有錯,那不變相鼓勵老師可以體罰「不乖的小孩」!如果依照這個邏輯推論,不乖的小孩被打後都一個一個離開,那豈不有一天輪到自己的小孩嗎?
整起事件,可以說是許多個人私利的糾結,受害家長想要為孩子討公道;其他家長怕換老師影響孩子的教育;學校為了校譽和人情而偏袒施暴者。回歸公理正義的層次,維護學生受教的權利,貫徹國家的教育政策,依照規定處置即是最適當的處置方式,也就不會衍生其他枝節。學校不是為了維持老師的生存,也不是為了迎合家長的要求,而是應該為了孩子對學習和人格養塑的需求而存在,重點是孩子的權利,不要再利用孩子做為成人間利益爭鬥的工具了!
[學校不是為了維持老師的生存,也不是為了迎合家長的要求,而是應該為了孩子對學習和人格養塑的需求而存在]
回覆刪除謝謝你的文章,我很感動,很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