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慕.布達
有點懶,但很隨性;只寫想寫的,但有時會亂寫…
2013-05-19
[刑訴]現行犯抓與不抓都有事?
最近處理幾件告訴乃論現行犯未逮捕的案件,第一件是議員檢舉,第二件是檢察官來函要求查明,兩件案情不同,但都不太好處理,現在想替同事解套,避免觸法的法律意見真的愈來愈難寫了。
一般實務上的作法,對於告訴乃論之罪,警察都是等被害人提出告訴後,再開始受理並展開調查。因此,如果是當場實施之犯罪行為,例如鬥敺傷害等,也都是先請被害人到醫院就醫,開立驗傷單後再到派出所報案,受理傷害告訴,鮮少有人關切有無涉及現行犯是否應予逮捕的問題。
閱讀更多 »
較新的文章
較舊的文章
首頁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