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7

[公共政策]政策窗

   政策窗(Policy Window)為J.W.Kingdom 在 Agendas,Alternatives,& Public Policies,1995一書所創的專有名詞。政策窗的開啟係提供倡導者推動偏好的解決方案,或鎖定公共焦點於特定議題之良機。原則上,政府內外的倡導者,手邊皆備有妥了若干建議案和問題,試圖等待政策窗的開啟。不過,窗子開啟與否,卻和問題流與政治流有關,即Kingdom所謂的問題窗及政治窗,前者如新問題出現,後者如民選官員輪替。此外,窗子開啟時機又有可測與不可測之別,前者如選舉,後者如911事件。一旦政策窗開啟,所有政策問題、倡導則蜂湧而至;倘若參與者願意投注相資源,便可善用「問題流」、「政策流」、「政治流」三者匯流沖開政策窗,並順勢推介至制度議程之列(吳定,2003)。

  垃圾桶模式的決策決定於四股力量(streams,或譯成“流”):問題(problems)、解決方案(solutions)、參與人員(participants)、和決策的機會(opportunities)(Kingdon, 1995:122-124),最後的一股力量是決策的機會,John Kingdon稱之為政策之窗(policy window)。政策窗開啟指的是問題流(problem streams)、政治流(political Streams)與政策流(policy streams)等三流合一的時機,政策窗一旦開啟就是政策議程設定的最好時機。(Kingdon , 1995:166-168)

  「政治流」,是一種易受政治力影響的過程,其主要的組成元素為:國家氛圍、壓力團體競爭及政府人事更替等等。「問題流」是由真實世界問題的資訊和政府介入的結果結合而成的,涉及的範圍計有問題如何被界定、特定時間中是誰在注意問題、個人的價值與信念的涉入,以及劇烈變遷的情況等等。在「政策流」方面,指的是政策解決方案(alternatives),由研究者、倡議者或專家等,對政策具備知識的人所組成,針對政策從事問題研究並提出。(陳恆鈞、劉邵祥,2007:5)


    就Kingdon的觀點而論,三個不同的流程,各自擁有其規則與特徵,且此三個流程在平時是平行發展的,彼此之間亦是相互獨立。而政策議程的設定,主要是受到問題流與政治流,以及可見的參與者所影響。(陳恆鈞、劉邵祥,2007:6)

    去年野草莓學運呼籲修改「集會遊行法」的主張,就是很明顯的一個例子。在民國95年至96年期間,樂生療養院的保留運動、勞工團體運動、青年學子抗議高學費等等的社會運動案件,陸續遭到司法機關的有罪判決,且分別遭到拘役與罰金等等的對待,因而引發社會團體的不滿,認為當前集會遊行法規定,乃是威權時代產物,高度地箝制我國憲法本文中關於「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規定。也因此,乃由「台灣人權促進會」、「司改會」、「中華電信工會」,以及相關的學生團體組成「集遊惡法修法聯盟」,希望促成該法的再次修法。

  但是該聯盟訴求改革之「迫切性」不足,以致於該等訴求遭到國內主要政黨的漠視。也因此,民進黨在民國89年執政以前,雖然數度對外主張集會遊行法應予修訂的主張,然而在其執政八年期間,卻遲遲未推動該法的修法工作。由上可知,集遊惡法修法聯盟雖然訴求正當,但容易因為政治立場的改變,而致使修法遭到擱置。

  之後在民國98年的九月到十月期間,爆發了紅衫軍的反貪腐運動,主辦單位計劃將進行全台遊行串連活動,但卻遭主管機關以不同名義駁回申請,而使得紅衫軍的活動無法順利推展。而國民黨遂利用該次反貪腐的社會支持力量,以民氣可用之勢,強力推動修法。再加上,當時的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先生,承諾將積極推動修法,將現行集會遊行法之「許可制」修訂為「報備制」,將街頭還給人民,以應紅衫軍以及相關社運團體的訴求。然而,民進黨充分利用立法院的議事規則,成功地阻擋國民黨集會遊行法的修法提案,最終使得集會遊行法修法的議程設定再度無疾而終,再度使得社運團體失望,使得好不容易開啟的「政策機會窗」再一次關閉。

  去年十一月大陸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引發嚴重的警民衝突,因而引發流血衝突。而這個衝突進而引起學生團體的關注,並且先後在行政院與自由廣場進行長期的靜坐的「野草莓學運」。而該等學生團體的主要訴求,正是要求修正「集會遊行法」。而此一呼聲,引發了藍綠陣營的討論,民進黨立院黨團率先於11月10日在立法院提出修法的版本;而國民黨基於馬總統兩年前之公開承諾,並由內政部警政署,以及國民黨相關政策研究單位進行修法版本的草擬工作,後經行政院會議通過,進而交由立法院進行審議。

這次所打開的修法政策議程,與過去不同的是,國民黨以及民進黨都提出相關的修法版本,而且修改的方向,大抵都是將集遊法的許可制規定,修正為報備制。以致於在未來的修法期間,國民兩黨若能針對兩版本之間的差異,好好地進行協商,或許此次的修法議程設定,將很有機會成為我國集會遊行法的第三次修法。(王皓平,2008)

    由上述關於集遊法倡議修法的歷程,不難看出政策窗的開啟時機,總共經歷了三次的重大群眾事件,而前兩次主要關鍵在於政黨立場的相悖而胎死腹中,也就是政治流的流程無法凝聚,這似乎已是目前台灣政治生態常見的問題。政策窗開啟的時間已經是可以操控的,但重點卻繫於政治流的整合與凝聚共識。

【參考文獻】
王皓平,2008,「析論我國「集會遊行法」最近三次主要修法提案之政策議程設定」,網路資料http://www.npf.org.tw/post/3/5222
吳定,2003,《公共政策辭典》,精裝版。台北:五南,頁197。
陳恆鈞、劉邵祥,2007,「由政策選擇觀點談政策變遷」,《T&D飛訊》,第56期,頁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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