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2

[工作]和做事的人在一起!

    昨天和同事南下出差,在回程的路上,聊到我當初為什麼會選擇擔任現在的職務?始終還是有人好奇我的選擇,因為這個職務在所有同階的主管職務來講,算不上是什麼位高權責福利好的位子,除了獎勵少以外,還必須應付那龐大難搞的基層工友(因為事務和庶務都歸屬在這),別說平常得處理需要高度專業法學知識的CASE—法制。

    以往,我的回答均是千篇一律:「剛好有出缺啊!我又不想跟別人擠。」但是,自從前幾天看了一本唐納德.高斯所作的《你想通了嗎?》,其中有兩句話讓我印象深刻:

「這世界上有兩種人,一種是會做事的人,另一種人則是找事情給別人做,和找事情給別人做的那些人保持距離,你就沒事了。」

「世上有兩種人,一種人會做事,另一種人則是享受榮譽。和第一種人在一起吧!因為那裡的競爭比較不激烈。」

2011-03-21

[行政法]正當法律程序釋疑!

針對網友阿峰所提的意見,特地另開一篇來回應,前文請自行參閱:[行政法]正當法律程序

所提的意見如下:
1.〝假設〞今天行政程序法規定:當事人一概沒有表達意見權(或聽證權),那此一立法決定是不是就可以說是違反了正當法律程序的要求?
2.如同現行行政程序法之規定,有表達意見權(或聽證權),但行政機關在做成特定行政處分卻違反此一規定,法律上的評價是:未依法行政,而不是違反正當行政程序。所以所謂「正當行政程序」的規範意義,是不是並非以行政權為直接規範對象,而實指「正當法律程序」於行政領域的概念具體化。
3.承前,所謂的正當司法程序是不是也做同樣理解。申言之,理解的抽象層次:「正當程序」(您文中提到的'任何人不假思索,依其固有的理性即可判斷為正當者')->正當法律程序(由於是從「規範審查」的角度出發,最直接碰觸到的就是法律的實質合憲性問題)。而所謂「正當行政程序」或「正當司法程序」之概念,與「正當法律程序」間的關係,並非三權分立之關係(借火於權力分立),而實為正當法律程序於不同事務領域之概念具體化。

2011-03-11

[閱讀]南方之星

      這是Patricia「社會直擊檔案系列」的第一本書,題材均是取自於當時美國較受矚目的社會犯罪問題,諸如青少年犯罪、毒品泛濫、不良幫派組織、槍枝管制……等等。因為比較貼近實際生活,讀起來覺得生動寫實,但畢竟國外的社會環境和我們還是有差距,無法想像其描述的犯罪問題竟然會如此的複雜和奇特。

      不過,Patricia這本書所採的敘事手法和以往不同,從到敘的方式著手,但是開頭所描述的離奇案情實在令人毫無頭緒,一直讀到全書將近三分之二的時候再能大概勾勒出整個案情的輪廓,似乎在反射現實生活中,警察在面對複雜案件初始時的一無所知和陷入膠著的窘狀。

      值得一提的是,Patricia在書裡也運作隱喻的手法,來暗諷美國警察組織文化中的各種令人詬病的面向,像是本位主義、專業傲慢、指揮體系紊亂不張……等等。原來,外國的警察也沒好到那裡去,只要是多元化族群所組成的團體,到那都會遇到些相同的問題。不過,可敬的是其中描述到警察局的無線通訊職員停車逾時,被認真的巡邏警員依法開單時,歇斯底里的發狂追打開單員警,真的詖自己的同僚公正無私的依妨礙公務和襲警逮捕,這在台灣似乎是很難想像的……

2011-03-03

[閱讀]貼切的隱喻用法!

什麼是房租?是一種對窮人的罰款。

什麼是錢?是一種我們喜歡得到、但不喜歡傳給他人的疾病。

什麼是悲觀?是一根會燒傷手的火柴。

什麼是樂觀?是一根為我們照路的蠟燭。

什麼是女人?是一道閃電,美麗而燦爛,直到擊中你的腦袋。

什麼是愛?愛是奶油:只有搭配麵包才爽口。

From David Freedman < Mendel Marantz >

2011-03-01

[旅遊]慢城就是要慢慢的玩!

      上班沒多久就聽到同事在抱怨這次連假,全家大小出遊去和人家擠花博,一大早出門排隊,九點多還卡在捷運的洗手間裡,人潮多到什麼花也沒看到,只是順著人潮自然的移動,連駐足賞花的機會都沒有,逛沒多久索性一群人跑到新光三越吹冷氣。

      對照三天的連假,每天睡到自然醒,帶著兩個寶貝吃完早餐後就四處兜風、專找人少的地方。拜北花博、南義大和苗栗燈會之賜,三天的連假來後山的旅客不多,再加上縣長帶著一票人到蘇花公路健行,不管到那都沒見到什麼車潮和人潮\。所以,玩得比較自由、比較悠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