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5

[工作]凡事都找警察,卻又凡事都嫌警察

食安問題爆發後,我只關注倡議成立「食安警察」的問題。從早先的捷運殺人案衍生的捷運警察擴編,虐待動物事件引發設立動物保護警察的主張,環境污染事件所導引出環保警察的呼聲,到最近食安警察,好像演變成凡事都應由警察來主管,感覺這個行業愈來愈熱門了。

辜且不論上面所述各種類的專業警察,目前我們除了一般街頭常見的行政警察(即俗稱的派出所管區)外,已經有刑事警察、外事警察、保安警察、交通警察(還可細分航空警察、鐵路警察及公路警察)、國家公園警察、森林警察、少年警察、婦幼警察……,各職所司,這麼多琳瑯滿目的專業警察,應該已經可以稱之為警察國家而不為過了。

可是,這行做了十幾年,以前在街頭上執勤時,從沒有民眾問我為什麼這個不管?那個不管?反倒是常常質疑警察是不是管太多了?家門口擺個盆栽也管、店門放個招牌也管、跟朋友在家裡唱歌或打麻將也管、養的狗半夜亂叫也管、垃圾忘了丟暫時放在家門口或巷口也管、把車子停在騎樓也管、小孩不想上學也要管、在家教訓老婆小孩也要管…,總而言之,警察就是愛管事(這不廢話嗎!不然怎麼叫「管區」呢?)

近幾年,長官的政策都在強調「治安」和「交通」,警察應該回歸本業,但上面所講的問題仍然每天都在發生,甚至因為各縣市政府都有所謂的「市(縣)民熱線」,只要打通電話就可以請到警察來服務,極其方便也不需任何花費。但是,警察雖然是保母、是公僕,但不是超人。一天上十到十二小時的班,要值班、巡邏、查戶口、交通整理、處理車禍、路臨檢,下了班才能吃飯、休息。

平常的訓練除了例行性的射擊、擒拿、鎮暴、體能訓練外,還有數不清的專業講習。如果再多一些本來就不屬於警察的稽查業務,那以後還有更多類似查察電玩、動物保護、環境衛生稽查、偽藥(菸)查緝、食安查察等訓練。假以時日,我們就會多了一堆萬能警察,什麼都能查!什麼都能罰!

警政署不同意成立食安警察的立場,是因為現在由警察配合主管機關查察取締即可正常運作,尚無必要成立專責的警察單位負責查察。反觀主管機關和民意代表的主張,卻是主管機關的查察人員在沒有警察的陪同下,很難執行稽查工作,常常遭遇到業者刁難或不配合。一樣都是公務員,為什麼警察執行就不會被刁難?其他機關的公務員就會?何況在實際情況下,即便有警察在,也還是常被刁難,最常見的就是配合拆除違建時,即便有大批警察在場,還不是一堆民意代表率領民眾阻撓,每次都要強力排除才能順利拆除,而拆除人員拆完後就拍拍屁股離開了,警察卻還要面臨被投訴或被告的風險。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若是在各類主管機關內增設專業警察,似乎也可以擴大警察人員的出路,這樣現職警察人員可以不必只窩在警察機關裡執行這麼繁重的勤務,反而可以轉到其他公務機關,專門負責稽查取締的工作,脫離作息混亂的生活,未嘗不是件好事。

只是,令人感到可笑的是,具有專業知識的稽查人員會被業者刁難,不具專業知識的警察人員,就算業者不會阻撓,應該也不知道該從何查起?而且,如果加以訓練後由具有專業知識的警察人員負責實施稽查,那我們還需要這些主管機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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