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30

[轉載]40歲男人的心情記事!!

  40歲,是什麼感覺?老實說,跟30歲沒什麼差別。我們會覺得自己老的唯一原因,是身旁的人老了。孩子慢慢長大,父母身體不好。我們這才驚覺:已經40歲。

  過年時,參加高中同學會。來了十個同學,卻有三十個人。大部分時間不是同學之間敘舊,而是照顧妻小的需求。「不要跑」、「慢一點」、「這個不許碰」、「那個放下來」。管教聲亂劍齊飛,大家在小孩背後步步相隨。

  很少機會坐下,一坐下就低頭看時間。好不容易找到空檔,先啃一口白飯,再打聽哪裡有好的幼稚園,好的醫院。打聽醫院,當然是為了父母。40歲,要照顧上下兩代。有時候父母,變得比小孩更像小孩。很多同學把父母接到家裡來住,卻沒有時間親自照顧他們。於是操著鄉音的爸媽被操著菲律賓音的小女孩推到公園,爸媽看著樹上的蜘蛛,菲傭看著手機螢幕。子女雖然「不孝」,但開完會後還是會溜出來陪爸媽看病。坐在醫院擁擠的塑膠椅上,不時低頭看手上的黑莓機。

同學會只來十個人,因為一大票去大陸了。「現在大家在上海吃飯,比在台灣頻繁。」感嘆的這位同學全家搬到上海,孩子上當地的雙語學校。他繼續說:「現在上班天,坐港龍從上海飛香港,飛機空得很。為什麼?因為大家不飛了,通通住在上海了!」此話一出,另一位同學立刻用「愛台灣」回堵。搬到上海的這位站起來,吃了一塊鳳梨酥。

「我想40歲這一代,都受了兩種迷思。一種是小時候的愛國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了美國。另一種是現在的愛台灣教育,那讓一些人跑到上海。愛在台灣,一向是政治的工具,不是真誠的關懷。」

  為什麼會這樣?很簡單,因為我們其實沒有高中時自以為、和大家覺得的、那麼優秀。我們會讀書考試,也許能泡泡馬子,但20年後,當每天的生活變成在幼稚園、醫院、辦公大樓、候機室之間奔波,我們也捉襟見肘了。慢慢的,我們不知道怎樣去愛國,只好把愛的範圍縮小到自己的家。我們自私,但也無私。因為伺候的順位,永遠是子女、父母、老闆、配偶,然後自己。

  是啊,我們還是保存了一點點好學生的本性,它顯現在永遠把孩子擺在第一。誰不喜歡買Gucci?但為了幫孩子買鋼琴,我可以穿達新牌雨衣。誰不想周末晚上去威秀看電影,但為了陪孩子,我可以在家看迪士尼。孩子搞定了,再照顧父母。父母睡著了,再回公司加班。於是很多夫妻三個月沒有性生活,為什麼?因為他們根本沒有時間和力氣過自己的生活。

  你問40歲的人最近怎麼樣,標準答案是「累」。20歲,你因為玩而累。30歲,你因為工作而累。40歲,你因為家庭而累。為家庭而累,是三者中唯一在自己身上看不到立即成果的。喔,不對,在自己身上會有成果。那個成果叫肝腫瘤。更可怕的,是憂鬱症。

  我們都笑了出來。孩子吵得要吃麥當勞,硬把他拉走,他頻頻回頭說「我們再約吃午飯」。我揮揮手,點點頭,但當然知道,他沒有時間跟我吃午飯。看著他的背影,不知道為什麼,我覺得我們都會OK。我們走到這一步了,應該就可以再走下去。像螞蟻上樹的粉絲,灰頭土臉,但軟而不斷。像麻辣火鍋的湯頭,久煮不爛,越陳越香。

們會忘掉你的生日,但會補上禮物。我們會遲到,但我們遲早會到。今夜星光燦爛,聖艾摩之火在燒,40處男在街角得到第一個親吻,但願他知道未來的性愛只會越來越少。孩子在哭,爸媽在叫,我們不年輕,也不老,會繼續在迷惑之中,搖啊搖……

算一算,距離40歲的日子只剩下不到幾年了,孩子還沒上學,老媽身子骨還算健康,但看完這篇之後,腦海裡已經浮現往後數年的影像了。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下班,一家子回老家陪老媽吃飯,接小孩回家,時間到了上床睡覺,孩子睡著了才終於有自己的時間。

幸好,這幾年在睡前一直有閱讀的習慣,不至於自己的生活太過無趣,但其實也滿單調的,就像電視的廣告一樣,戒了煙、戒了酒、戒了朋友、也戒了應酬,多的是和小孩玩樂的時間,但這光景也撐不過十年吧!

小孩讀書後,有了書本,有了朋友,只有在需要經濟援助的時候才會想到你。以前是追著小孩跑,忙著顧小孩,忙著收拾他玩過即丟的現具。長大後是追著他付錢,收拾他捅出來的爛攤子。

2010-03-29

[轉載]重複一次別人的話!!

  一個大老闆管理員工頭頭是道,可是卻怎麼也管不住自己的兒子,直到有一天,他試著重複兒子說過的話後,一切有了改變......請看以下故事。

  李先生,是一個在台中經營出口加工廠的老闆,工廠加公司有五六百名員工的規模,由於自身積極的投入,不管是在業務上或是在管理上,均有相當的成效,在運籌帷幄間,指揮若定,威風八面,宛如領軍千萬的大將,好不神氣。

   可是,他就是對他兒子沒辦法,那種代溝,對他們父子倆,就像是台灣海峽般,怎麼樣也無法跨越,每次一見面,講沒三句話,又是拍桌又是摔門,弄得家裏雞飛狗跳。

   這天,又是因為兒子的晚歸而再度上演,就在雙方面紅耳赤之際,兒子突然間就住了口,然後一字一字的說出:「爸,再這樣吵下去也不是辦法,我能不能請你把我剛剛說的那句話說一遍給我聽?」「啊?!」李先生真的嚇了一跳,壓根兒也沒想到有這怪招。「你說......你說......作父親的太能幹,當然看不起兒子。」「不對!你再想想看,我是這麼說的嗎?」

   「渾小子!那你怎麼說的?你自己說過的話,你自己為何麼不再說一次?」兒子突然間笑出聲,「你看!從頭到尾,我說什麼你都沒有在聽,那些話是你自己想的,我可沒這麼說。我們不是要溝通嗎?那麼,我說什麼,你重複一次給我聽,再輪到你說,我來重複」。「喂!哪有那麼多美國時間在那邊重複來重複去!!你是真的想氣死我啊!」

   「爸!我們就試試看吧!否則這種爭吵會沒完沒了的,你再想一想我到底是怎麼說的?」李先生想一想,終於承認,「我真的想不起來,你再說一次好了」「好吧!我說,父親很能幹,兒子一方面很佩服,一方面怕自己跟不上,心裡多少有點壓力。」

   李先生冷靜一想,他說的合情合理,自己怎麼會那麼激動?結果,這天晚上,他們父子兩竟然可以談上兩個小時而不吵架,這個效果連李先生也意想不到。

   一覺醒來,雖然睡眠不足,但李先生可是神清氣爽,一大早就到公司。因為早上要開一個重要的採購會議,討論的是未來所要採購價值一千萬的機器,到底要用美國貨好、還是日本貨好。依採購部的報價,日本製的價格便宜,東西也不差,可是工程師卻主張買美國貨。

   會議場上,李先生讓總工程師發表意見,這是一種表面上的禮貌,總工程師也知道,老闆作久的人,多少喜歡獨斷獨行,什麼事情早就心有定見,經驗告訴他,老闆問他只是個形式,誰不想省錢?老闆要買那一種大家早就心知肚明,因此他無精打采,說不到五分鐘就說沒意見了。若是往常,李老闆總是會在這個時候大唱獨腳戲,享受那種權威感,今天竟然是......

   「總工程師,我來重複你的要點,你看我說的跟你的意思一不一樣;日本製的機器,價格雖然便宜,東西也不錯,可是將來如果出了毛病,要他們來作售後服務,問題就來了,他們的人因為語言問題無法跟我們直接溝通,找來的翻譯對精密儀器又是外行,機器壞在哪裡,我們無法充分瞭解,下次再發生一樣的問題,還是要請他們的人來,說不定還會耽誤生產時間,如此算下來,買美國貨還比較便宜!」隨著李老闆的重複說明,總工程師眼睛漸漸亮了起來,他打起精神,再次補充,就著麼你一言我一語的,大家滔滔不絕的討論了起來.....

    如果是要吵架,彼此只顧著反擊對方就好了,如果是要解決問題,就應該誠心去理解對方的想法,那麼,重複對方的話,一方面可以讓對方放心,知道你們之間沒有誤解,另一方面,也可以讓你在反擊或下結論前,把對方的意思消化一下,通常,這時你會發覺,吵架不再是吵架,而是積極的溝通了。

2010-03-26

[閱讀]越讀者!

  這個星期趁著工作和晚上的零碎時間,一口氣看了兩本書,這是其中一本。相當佩服作者竟然用日常生活的「飲食」做為比喻,來為「閱讀」這個行為做分類和闡釋。而其中隱含的另一層意思,即是在暗喻應當將「閱讀」當做是「飲食」一般,做為生活上一種不可或缺的習慣。食物是提供營養給身體,以維持我們的生理機能;而閱讀則是提供大腦的營養,讓我們的精神、靈魂不至匱乏和空洞。

  「沒有越界,不成閱讀,尤其在網路時代。這麼有趣的事情,再晚開始都不遲。」閱讀最大的有趣之處,就在於越界。沒有越界,不成閱讀,尤其是在網路時代。但是,很不巧地,在種種因素之下,我們很容易讓自己侷促於一些界限之內。閱讀,是一個許多人談了又談,大家聽了又聽的題目,但是,一不小心,越聽越沉重。

  書看完了,自己也不小心做了15頁的筆記,這才曉得原來閱讀也可以搞出這麼一個大學問。以往學生時代為了考試讀書,畢業後為了工作讀書,進修時為了研究讀書,兼職時為了賺錢而讀,直到這幾年才開始算得上是讀自己想讀的書。但若是依此書的分類,我頂多也是偏重於主食類和甜食類的閱讀,蔬果類吃得不多,至於美食類更是屈指可數,難怪讀到最後都覺得索然無趣,因為相同的口味吃久也會膩。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為呼應「越界」這個定義,此書建議閱讀的類型囊括了小說、詩、哲學到網路閱讀,多元化且貫通古今。也不免俗得介紹一些閱讀的方法,找書的方式和可資利用的工具……。

  現在,我正思索著書本最後所提到的「七道階梯」,自己所徘徊的那一層,究竟該如何跨出那一步,邁向更高階的層次!

以下是從博客來轉貼過來此書的目錄,也有滿多人針對此書寫書評,算是一本相當有內涵的好書。

前言:從「藍色原點」說起

Part 1. 學校帶來的一些困惑
1. 兩個人的經驗
2. 中學與我們:我考故我在
3. 大學生活
4. 社會化的閱讀
5. 潘朵拉盒子裡的最後一個禮物
Part 2. 跨越四種閱讀飲食
6. 不從視覺而從味覺談閱讀的理由
7. 飲食的四種分類
8. 享受香噴噴米飯的主食閱讀
9. 品嚐一條鮮魚的美食閱讀
10. 有助消化的蔬果閱讀
11. 提拉米蘇的甜食閱讀
12. 中學教科書與參考書是什麼飲食
13. 不值得付出那麼多時間的書

Part 3. 網路與書籍的界限
14. 無辜的網路
15. 為什麼不必是文字與書
16. 反動現象的雙重風險
17. 一個心理準備
18. 網路上的四種閱讀飲食
19. 蓮花跑車與步行的搭配
20. 一種無中生有的閱讀可能
21. 有十四種外語的可能

Part 4. 越界的基礎
22. 為什麼要讀小說
23. 讀詩的可能
24. 為什麼要讀哲學
25. 讀歷史的理由
26. 圖像閱讀的力量
27. 影像閱讀的作用
28. 為什麼要看網站

Part 5. 越界工具
29. 閱讀時間的零與整
30. 一張皮椅、一張邊桌、一座立燈
31. 記憶與閱讀的關係 
32. 如何使用書店
33. 網路書店與實體書店
34. 買書的理性與感性
35. 有關書架與藏書
36. 我的圖書館

Part 6. 越界方法
37. 諸葛亮、陶淵明與朱熹,是怎麼讀書的?
38. 做筆記的方法
39. 檢驗有沒有讀懂書
40. 主題閱讀
41. 少閱讀一點的理由
42. 雜誌與經典
43. 金字塔理論的先決問題
44. 第一條路或第一桶金
45. 閱讀應該是「有目的」,還是「無目的」
46. 怎樣尋找,以及淘汰一本書
47. 新層次與新領域
48. 最好有一個心儀的對象

Part 7. 跨越七道階梯
49. 閱讀的七道階梯
50. Reader Takes All:越讀者時代
51. 建立個人知識架構的可能
52. 第三類文盲

2010-03-24

[邏輯]創造性思維的故事!!

這是在《達文西思考密碼》這本書中看到的有趣故事,主要是在講述「創造性思維」的概念。

故事一
某公司在招聘員工的筆試中,出了這麼一道題目:
在一個狂風暴雨的夜晚,你開車經過一個公車候車亭,裡面坐著三個正在等公車的人,第一個是生著重病的老人,看上去命在旦夕;第二個則是曾經救過你一命的醫生;第三個則是你的夢中情人。如果你的車子只能載得下一位乘客,請問:你會選擇誰?

結果,在兩百個候選人中,獲聘那位的答案是:「我把車鑰匙交給醫生,讓他趕緊把老人送到醫院,我則留下來,跟我的夢中情人一起等候公車。」

故事二
一個百貨公司的老闆正在檢查連鎖店的業務情況,他看到一個年紀很輕的售貨員在店裡,於是問他:「你今天服務了多少客戶?」
「一個。」那個小夥子答道。
「只有一個?」老闆有點不悅地說,「那你今天的營業額是多少?」
年輕小夥子回答:「16,945美元!」
老闆感到非常驚奇,於是他讓小夥子詳細地說明當天的情況。
小夥子不慌不忙地說:「首先我賣給他一個魚鉤,然後賣給他魚竿和魚線。接著我問他在哪兒釣魚,他說在海濱,我建議他應該有艘小汽艇,於是他買了一艘20英尺長的快艇。當他說他的轎車可能無法帶走快艇時,我又帶他到機動車部賣給他一輛福特小卡車……。」

老闆驚訝地說:「你賣了這麼多東西給一位只想買一個魚鉤的顧客?」
小夥子回答:「不,實際上,他來店裡是為了治他妻子的頭痛而買一瓶阿司匹靈的。我告訴他,夫人的頭痛,除了服藥外,似乎更應該注意放鬆。週末快到了,你可以考慮去釣魚!」

老闆滿意地點了點頭。不久,小夥子被升為分店經理。

兩個模式的結果,都是跳脫出固有的「非此即彼」思維模式,並沒有侷限在現實情境下的限制,而能跳脫出框架,另行創造出自己想要的結果。

2010-03-23

[轉載]溫柔對待親愛的人!!

老婆大人轉寄給我的mail,應該是有什麼特殊含意吧?

溫柔對待親愛的人/聖嚴法師

  對待家人,我們習慣成自然地不懂禮貌,不會溫柔,不是大呼小叫,就是懶得搭理。因為太過熟悉了,而不知珍惜。

「你快點行不行!?大男人這麼會磨蹭,像個老婆子!」

  便利商店內櫃檯前,婦人對抱著兒子選購飲料的丈夫吼叫,轉過身卻軟了嗓:「先生,請幫我挑三個茶葉蛋,要入味一點的喔!」類似的情景應該常看見。

  比如,丈夫在外活躍又健談,被公司的女同事們封為幽默高手,回到家,卻成了自閉症患者,不是盯著電視,就是看著報紙,對妻子的說話充耳不聞,或斥喝閉嘴。觀察發現,這樣「裡外不一」的情形在多數人身上、多數家庭裡頭都會發生,或是慣性,或屬偶發,並且被「公然」接受。

  就像你遇見在爭吵的夫妻,丈夫或妻子轉過臉望見你時,會露出招呼的笑臉,回過頭又繼續爭吵,那麼般地自然。對待家人,我們卻習慣成自然地不懂禮貌,不會溫柔,不是大呼小叫,就是懶得搭理。因為太過熟悉了,而不知珍惜,這實在是極為錯誤的心態。

對同事和氣,可以增進工作場所的融洽;
對朋友體貼,可以擴展自己的人際;
對上司尊重,可以利益自己前程。
卻不細想:
對家人和氣,可以增進家庭的融洽;
對家人體貼,可以讓關係更親密;
對家人尊重,可以使生活充滿歡喜。

與家人的關係,是這世上最該珍惜的情感!許多人卻忽略了。

  一名死刑犯臨死前說了:「我很敬愛我老爸!可是我從沒對他這樣說,我總是不理他的教訓,在他指責我時瞪著他,跟他耍流氓!我其實很愛他,很感謝他從來沒放棄我,但我這一生,自懂事以來,只在他快要病死的時候抱過他一次,就只那一次,我沒惹他生氣!」

你呢?

總是對老媽嘟嚷肚子餓啦?襪子找不到啦?
總是對老爸呼喊機車壞了?沒零用錢了?
總是對兒女教訓沒個好樣?別給我丟臉?
錯了!趕快,換個口氣、態度表達看看!

絕對會有好的感受與獲得,你的生活將因此更美好;
要自知苦惱,才不會拒苦事;
要自知薄福,才會惜福種福;
要自知不會修行,才會虛心學習。

2010-03-22

[轉載]Live poor, Died rich!!

活得窮,死得富?    文:郝廣才

  我有一個荷蘭朋友,有一回到南太平洋渡假,偶然發現一個小島,島上景色絕佳,但無人開發。他在島上流連愈久,愈不捨得離開。一股莫名的衝動從心頭升起,他想把小島買下來,變成自己的世外桃源。經過一番東奔西跑、東敲西問,這個小島沒有島主,當地政府也無權把島賣給他。但……政府可以租給他,價錢由他開,只要他不獨立建國,愛租多久就租多久,而且可以一次簽長約。

  拿下小島沒問題,問題是他一個人在島上怎麼生活?當「魯賓遜」可沒法享受人生,搞不好還會死於非命!有想法還得有辦法,於是他決定打造一個渡假天堂島。建了5間獨立的精緻小屋,1間自己住、4間租給遊客。遊客來到島上,基本的服務與五星級旅館一樣,更可以在藍天綠蔭下做SPA,可以在沙灘上就著夕陽紅霞吃晚餐,菜色都是白天現抓的龍蝦海鮮…真的彷彿在天堂。但是享受天堂的價錢呢?

  他知道懂得這樣享受人生的客人,不可能像迪士尼的遊客那麼多。而且來到島上,交通的費用、時間都不少。所以他把4個小屋的外觀、內裝都設計得完全不同,屋外的景觀也完全不同,還有獨立的院落、沙灘、游泳池、裸體日光浴,不怕有任何打擾。所以4間屋「不分租」,1天4間2,000美元,等於你可以包下整個島。

  小島天堂開張,生意奇佳。出得起錢的名流貴人趨之若鶩,這種狗仔無處藏身的地方,才能讓人真正的放鬆。我的朋友不只建立了自己的世外桃源,他靠這小島賺的錢,比他原來的工作還多呢!

  有一次,一群台灣朋友經由介紹,要到小島渡假。因為有朋友關係,他們向荷蘭島主商量,看能不能有點交情折扣?就是想殺價。 荷蘭人聽了,露出蒙娜麗莎的微笑,說了一句中式的英文:「You Chinese, live poor, died rich!」

  有沒有一語驚醒夢中人的感覺?你看我們有多少人就是這樣「活得窮,死得富」。發財有道,生活無門。處處小氣將就,唯一捨得花的錢,就是醫療保健費,想盡千方百計讓自己活得更久,可是活的時候又不好好享受人生。我說的享受不是大魚大肉、花天酒地,而是去經歷、體驗世界無限美好,如同電影《一路玩到掛》;否則每天活得一模一樣,無聊地像白開水,雖然無害,但實在無趣,活多久也無差。結果生命結束,反而死得風光講究,死一趟花的錢,反而是他活一生都花不到的金額。更麻煩的是身後留下龐大財產,不但沒有造福子孫,反而財產愈大,留下的火藥庫愈大,是不是遺產變遺禍?
所以,活著的時候要捨得花錢對自己好、對愛人好、對孩子好、對親人朋友好、對需要幫助的人好……別忘了對荷蘭島主好,他是上帝派來為你打造人間天堂,不要斤斤計較,跟他殺價。要活得富、活得樂!

唉!典型的台灣人,到哪都想佔點便宜,每天只顧著辛苦賺錢,卻又捨不得多花半毛錢去享受,除了對自己苛刻,對別人也是一樣,深怕自己吃了悶虧,但不顧面子的硬拗別人稍微便宜個幾毛錢,卻興高采烈像中了大獎一樣似的自顧歡喜,也不知道到底賺到了什麼!

2010-03-18

[工作]我不是一出生就是公務員!!

一語道出公務員的無奈ㄚ,心有戚戚焉~~

我不是一出生就是公務員 撰文 // Nanako

  我是一個公務員,但我不是一出生就是一個公務員。

  最近因為安胎假的話題,公務員的薪資福利又被拿出來與勞工界的朋友”超級比一比”,於是讓很多公務員更不願在大眾面前討論自己是個公務員,真是可悲又可笑,為何事會至此?

  在許多人眼中,公務員就是:泡茶、看報、領高薪、福利好、不用繳稅,受理民眾洽公,心情好就理一下,心情不好就瞪一眼說:明天再來辦!或許這真是歷史共業,但我必須強調,這畢竟已是”歷史”。

  現在的公務員大多都是奉公守法,戮力勞心,上班泡茶看報的現象早成過去;我們領的也不是高薪,初考及格約27000元起薪,這是高薪嗎?對於一個要養家的人根本不夠;我們一樣要繳稅,而且因為我們是公務員,我們所賺的一分一毫無法”節稅”,全需老老實實上繳國庫;福利好嗎?跟國內電子廠比比,就知道有多少公務員寧願到電子廠上工去;我們有的大概是所謂人人稱羨的”永業化”吧!但由於一般民眾對公務員的醜化印象,銓敘部也已研擬以一定比例考績來強制淘汰公務員;現在的公務員,在這幾年來已傷痕累累,有時面對不理性民眾對我們咆哮半天時,心裡也常有不如歸去之感吧!

  其實沒有人天生是公務員,在別人逛街看電影唱KTV時,我們白天躲在圖書館讀書,晚上在家仍然挑燈夜戰,除了讀書還是讀書,回想自己閉關,準備國考那段日子,沒有娛樂,沒有朋友,那種苦日子我熬過來了,所以我成為國家考試中那錄取率極低的勝利者,我變成國家正式銓敘合格的公務員,努力的辛酸換來成功的果實,這不正是我們一直教育下一代「一分耕耘一分收獲」的最佳寫照嗎?

  如果你認為當公務員真那麼好,而想加入當公務員,這大門並沒有關上排外,優秀努力的人才,依然能循公務員任用相關法令程序加入;我不是天生就是公務員,付出你的心力,你也可以;這社會已缺乏一些正面向上的力量,如果見一個人好,就對他的收獲提出質疑,那麼請好好去檢討我們社會中那些金字塔頂端的人物吧!但那些人不也是一步步努力往上,才有今天的成就嗎?如果所有人都只想要求這種”形式上的平等”,那就不用再教育我們的下一代要用功讀書好好努力了!

  請不要再把公務員當箭靶了,如果社會大眾真的認為公務員是那麼好的工作,歡迎大家一起加入;請付出你的努力,你也可以成為公務員,但請記得沒有人天生就是公務員!

2010-03-17

[行政法]信賴保護原則!!

   按照現行的「行政程序法」第8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該條法令即明文揭示信賴保護原則為我國行政法上之一般原理原則。

   所謂「信賴保護原則」,係指國家應該保護人民因為信賴國家行為所產生有效存續的利益;而其根據則主要源自於法治國原則中之「法律安定原則」(亦稱法安定性)。信賴保護原則早期始自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後逐漸擴大成為憲法層次之原則,不僅拘束行政部門;對於立法部門之制定法律及司法部門之適用法律,亦具有拘束力。此外,於大法官釋字第525號解釋公布後,信賴保護原則對於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亦有適用。而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也有其一定要件,例如:

一、信賴基礎
行政機關必須有一個顯示國家意思於外之意思表示或事實行為存在,以作為人民之信賴基礎;例如授益之行政處分、行政指導或行政法規等。
二、信賴表現
當事人因信賴前開基礎而為一定具體之行為,因而產生信賴利益。
三、信賴值得保護
當事人之信賴必須值得保護,才有本原則之適用。以授益行政處分為例,「行政程序法」第119條明文規定當事人之信賴不值得保護的情形有下列三種:
(一)以詐欺、脅迫或賄賂方法,使行政機關作成行政處分者;
(二)對重要事項提供不正確資料或為不完全陳述,致使行政機關依該資料或陳述而作成行政處分者;
(三)明知行政處分違法或因重大過失而不知者。

【參考文獻】
李惠宗,2008,《行政法要義》,四版,台北:元照。
吳庚,2001,《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七版,台北:三民。

2010-03-16

[工作]不值得定律!!

  不值得定律最直觀的表述是:不值得做的事情,就不值得做好,這個定律似乎再簡單不過了,但它的重要性卻時時被人們疏忘。不值得定律反映出人們的一種心理,一個人如果從事的是一份自認為不值得做的事情,往往會保持冷嘲熱諷,敷衍了事的態度。不僅成功率小,而且即使成功,也不會覺得有多大的成就感。

  哪些事值得做呢?一般而言,這取決於三個因素。
1、價值觀。關於價值觀我們已經談了很多,只有符合我們價值觀的事,我們才會滿懷熱情去做。
2、個性和氣質。一個人如果做一份與他的個性氣質完全背離的工作,他是很難做好的,如一個好交往的人成了檔案員,或一個害羞者不得不每天和不同的人打交道。
3、現實的處境。同樣一份工作,在不同的處境下去做,給我們的感受也是不同的。例如,在一家大公司,如果你最初做的是打雜跑腿的工作,你很可能認為是不值得的,可是,一旦你被提升為領班或部門經理,你就不會這樣認為了。

  總結一下,值得做的工作是:符合我們的價值觀,適合我們的個性與氣質,並能讓我們看到期望。如果你的工作不具備這三個因素,你就要考慮換一個更合適的工作,並努力做好它。

  因此,對個人來說,應在多種可供選擇的奮鬥目標及價值觀中挑選一種,然後為之而奮鬥。「選擇你所愛的,愛你所選擇的」,才可能激發我們的奮鬥毅力,也才可以心安理得。而對一個企業或組織來說,則要很好地分析員工的性格特性,合理分配工作,如讓成就欲較強的職工單獨或牽頭來完成具有一定風險和難度的工作,並在其完成時
給予定時的肯定和讚揚;讓依附欲較強的職工更多地參加到某個團體中共同工作;讓權力慾較強的職工擔任一個與之能力相適應的主管。同時要加強員工對企業目標的認同感,讓員工感覺到自己所做的工作是值得的,這樣才能激發員工的熱情。

2010-03-15

[行政法]行政法種類!!

一、一般行政法與特別行政法

  此種分類標準是以適用領域來作區分。一般行政法是所有行政行為均適用的法律規定,或是具有共同性的一般原則,其範圍包括一般行政法之法理、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執行法等等。而特別行政法則是指僅適用於特別事件的行政法規,例如警察法規、交通法規、稅務法規、人事法規等等。

    而學界亦有將一般行政法稱之為「行政法總論」,而將特別行政法稱之為「行政法各論」的說法。至於為何要區分一般行政法與特別行政法,最明顯的效益就是為了要區別法律適用上的優先順序,也就是依據「特別法優於普通法」的原則,就某一具體個案,必須先適用特別行政法,遇到特別行政法未規定的情形時,才能適用一般行政法。

二、內部行政法與外部行政法

  此類區分標準是以行政機關為基準,就適用的對象來做區分。內部行政法,顧名思義,即是對行政機關內部人員產生效力的行政法規,例如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原則上,除非有特殊狀況,內部行政法只對內部人員發生效力。但是內部行政法並不只侷限於行政規則,還包括有法律或法規命令在內,像是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考績法等。

  而外部行政法則是指既經對外公布,對行政機關本身與人民發生拘束力的法規。人民可以直接引據法令而有所主張,包括法律、法規命令及地方自治規章等等。

三、平時行政法與戰時行政法

  以時期來做為區分標準,適用於平時一般狀態的行政法,比較著重程序上的正當性與合目的性。而戰時行政法,則是著重在政府機能可以最迅速的發揮戰時的效率,因此,往往會犧牲正當程序,對人民的權益也常會有過多的侵害。然而,在此狀態之下,人民固然應該有忍受的義務,但是行政機關也應該有補償人民損失的概念。

四、干預、給付、計畫行政法

  以法規的內容來做區分,可以分為干預行政法、給付行政法與計畫行政法。這是相對應於「行政種類」而區分的,規範各該行政領域內的法規的總稱。

【參考文獻】
李惠宗,2008,《行政法要義》,四版,台北:元照。
吳庚,2001,《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七版,台北:三民。

2010-03-12

[行政法]行政的種類!!

  在許多行政法的教科書裡,對於「行政」一詞的種類,有許多不同的區分標準,甚至有重疊的情形發生。之所以會有許多不同的區分標準,有些是有其實際上的效益的,但有些標準的實益卻不同,而學者的說法和解釋各是呈現眾家紛歧的狀態。

  比較常見的分類標準有幾下幾種:

一、從「行政運作主體」區分:(吳庚,2001)
(一)直接行政:凡是行政事務由國家設置的行政機關負責執行的,皆屬於直接行政。
(二)間接行政:若是行政事務委由地方行政機關執行者,亦即原本應該是由中央機關執行的,因事務性質「委託」地方政府的行政機關來執行的,皆屬於間接行政。

  另外,陳志華等(2010)對於以「行政主體」的區分標準,有不同的分類範圍和定義,而分成三類,即:
(一)國家行政:即上述「直接行政」的範圍,例如外交、國防等。
(二)自治行政:也就是上述的「間接行政」,像是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的施政措施。
(三)委託行政:將行政事務經由授權予私人或是私法團體負責執行者,例如海基會。

  這種以行政行為行使的主體來作為區分標準,最直接的效益就是用來在訴求救濟時,可以簡單區別當事人的管轄歸屬問題,也就是權責劃分的問題。

二、以「適用法規」來區分:(李惠宗,2008;李震山,2009;吳庚,2001;陳志華等,2010)
(一)公權力行政:
 
又稱之為「高權行政」,是指「國家或自治團體等實質的行政機關」,居於「統治高權主體」的地位,「適用公法」上的規定,所為的一切行政行為。在此定義的公權力行政範圍甚廣,像是人民與國家或是凡自治團體之間的權利義務事項,均屬於公權力行政的對象。其特徵為當事人之間的地位不平等,公權力可以法的規範來創設、確認、變更或是消滅人民的權利義務,具有強制力的效果,而被統治的人民負有服從的義務。不服從者,甚至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加以處罰。
(二)私經濟行政:
  也稱之為「國庫行政」,指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以「與私人相當的對等法律地位」,在「私法的支配」之下所做的各種行為。其型態主要學說分為四類:
1.行政補(輔)助行為:以私法的方式,來取得執行職務或是日常業務所需的人力或物質,藉以執成任務的輔助行為。例如採購辦公物品、聘僱臨時人員等(李震山稱之為「公需行政」)。
2.行政營利行為: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以私法人的形態,從事經濟活動的營利行為,例如中油、台糖等國營事業。
3.行政私法行為:指行政機關以私法的手段直接達成行政任務的行為,像是提供融資、建售國宅、提供助學貸款等等。

4.參與純粹之交易行為(吳庚,2001;陳志華等,2010):基於行政上的目的,而必須受到市場上供需法則支配的行為,例如央行為了穩定匯率而從事外匯市陽的操作;或是為了平衡物價進口或收購大宗物資等等。

  區別「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最簡單的判別標準,即是從雙方的地位和角色關係來辨別(吳庚大法官稱為「上下秩序關係」),舉凡屬於「強制與服務」的態樣,即屬「公權力行政」,而在「私經濟行政」中,當事人是處於「平等地位」的關係。

  另有爭論者,在以區分標準主要有「利益說」、「主體說」與「修正主體說」等三種,亦有學者引進國外「雙階理論」之論述。然而,雙階理論的學說在我國行政法制上尚未受到普遍的認同,理論基礎當待充實。而前述「利益說」、「主體說」與「修正主體說」之區分標準,晚近似以「修正主體說」(亦有稱為為特別法規說)較趨於主流說法。

  至於為何此兩者區分標準如此複雜,則在於實際上的效益主要是為了釐清,行為所依據的法規是以公法抑或私法為主。而且,公權力行政必須受到較多且較嚴的法律羈束,相對於人民而言,在程序上可以受到較多的保障。

三、以「行政作為的性質或任務」來區分::(李惠宗,2008;吳庚,2001;陳志華等,2010)
(一)干涉行政:亦稱干預行政或侵害行政,指國家為了達成維持社會秩序的目的,採取強制、干預手段的行政行為,例如徵稅、徵地、徵兵等等。特色即是對於人民的權利施以限制,或者是加以侵害。
(二)給付行政:又稱保育行政或福利行政,是以增進人民福利為目的,採取服務、保育等措施,改善生活條件之行政行為,例如辦理社會保險、職業訓練等等。比較常見的型計有供給行政、社會保障行政以及助益行政三種(李惠宗,2008)。
(三)計畫行政:相對於干涉行政是消極的排除障礙或危害,計畫行政的目的是在積極營造人民能夠實現其基本權利的空間。例如都市計畫。

  區分干涉行政與給付行政兩者的實際效益,在於「法律保留」原則上適用的寬嚴標準。按照通說,干涉行政因為是對人民的基本權利予以限制或侵害,必須嚴格遵守法律保留原則,也就是必須有「法律」的規定才能執行。至於給付行政主要是提供人民福利,在適用法律保留原則即不若干涉行政般嚴謹。一般認為,只要有相對應的預算編列,行政機關即可據以執行,不一定非得要有法律規定才可以執行。

   而上述兩者與計畫行政再做區別,則是為了釐清行政機關「裁量權」的寬嚴尺度,就如同法律保留原則的適用情形,干涉行政所受到的法規拘束最多,在裁量空間上最少。相對而言,給付行政就具有較寬大的裁量空間。依據裁量的空間的範圍,由大至小依序為:給付行政>計畫行政>干涉行政。

四、以「受法規羈束之程度」而言::(吳庚,2001;陳志華等,2010)
(一)羈束行政: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被法規嚴格的拘束在極小的範圍(甚至毫無裁量空間),此類情形多半發生於對人民基本權利產生限制或是有極大影響的事務。
(二)裁量行政:法律規定賦予行政機關在執行上擁有寬廣的裁量空間,只要授權範圍之內,行政機關可自由決定採行何種措施。

五、其他分類:(李震山,2009;吳庚,2001)
  有些是在上述各類行政行為中再加以細分,諸如租稅行政從干涉行政中抽離,或是在干涉、給付及計畫行政之外,再另創「需求行政」(指行政上所需要的人員及物資的供應)(吳庚,2001)
  另外,也有獨樹一格的分類,像是「秩序行政」(類似干涉行政的說法),係以致力創造良好的公共秩序做為目的之行政行為,而其手段大多是以法令來限制人民,按其性質又可再細分為警察行政、監管行政、公課行政、導控行政、監督行政等等。

【參考文獻】
李惠宗,2008,《行政法要義》,四版,台北:元照,頁7-12。
李震山,2009,《行政法導論》,八版,台北:三民,頁4-9。
吳庚,2001,《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七版,台北:三民,頁10-23。
陳志華等編著,2010,《行政法基本理論》,三版,台北縣:空大,頁8-15。

2010-03-11

[行政法]行政的意義!

   依據學者吳庚(2001)的見解,「行政」係專指國家或政府之行為,對行政之意義之界定必須置之於憲法架構下。並引述德國行政法學者Otto Mayer之反面定義:「將行政之意義界定為立法及司法以外之國家活動(三權分立體制)。」

   對於「行政」的意義,正面定義之歸類:

一、以憲法之規定作為定義:奧國行政法學者常用之定義為—行政乃受指令所拘束之國家機關的活動範圍。

二、從行政所欲達成之目的界定其意義:

J.Ulbrich:「行政包括一切法律上及事實上行為,此等行為在於對公益之持續維護,而公益則源自國家存立目的及其文化任務。」(忽略行政亦負有維護個人權益之使命)

E.Forsthoff:「維護適當之社會秩序乃國家最急迫而須全力以赴之任務,行政則為達成此一任務優先之手段,故非單純之管制,而負有形成功能(不僅在個別事件中求其合理及適當,尤須實現法律規範作為分配正義及交換正義之要求)。」(概念太抽象了)

三、從比較行政與其他部門之功能界定其意義:Maurer認為,行政係屬主動且係向未來形成之性質,而立法者則僅作一般及抽象之決定,經由行政轉為事實,但行政不限於執行法律,應主動依自己之創意而作為。

四、將行政學之表達方式由法律語言而成之定義:Hans J. Wolff—公共行政之實質意義,係指其多樣性、附條件或單純之目的選定,均來自他律(受憲法、法律等之羈束),但仍許行政作成部分之規劃及自我參與,以保障公共事務之實施與形成。

五、從不同層面對行政加以描述以取代定義,甚或放棄對行政作任何界定:

(一)就結構而言:行政係民意代表機關、司法、考試及監察機關以外之國家結構或組織的總稱。

(二)就實質而言:國民大會行使之權限;立法部門制定法律並代表民意而為監督;司法機關從事之解釋憲法及統一解釋法令,民事、刑事暨行政訴訟之審判;監察院本為民意機關,自民國81年修憲後將其定位為準司法機關(釋字第325號解釋),均非屬於行政性質,除此之外,其他國家作用皆屬行政範疇。

(三)就功能而言:行政係達成國家存立目的之最重要手段,行政之運作並非單純執行法律,並負有形成符合社會正義之生活關係、規劃及推動基本建設、引導及維持合於公意之政府發展等任務。

  國內另一位學者李惠宗(2008)對於「行政」的定義,僅區分為消極說與積極說兩種。消極說又稱「控除說」,亦即上述Otto Mayer之見解,認為「行政」之意義無法加以積極定義,僅能從消極方面來定義。也就是從三權分立的觀點,將所有國家權力作用,減除立法與司法作用之外,均為行政的範疇。

   而積極說則是認為行政是可以加以積極定義的,但比較切合實際的方式,即是承認行政的多義性,從行政所具有的各個不同特性來加以描述,簡單來說,持此說者認為「行政僅能描述,而無法明確定義。」學者李震山(2009)對此分類分別界定為形式意義的行政(消極說)與實質意義的行政(積極說)。

   如果從行政的特性,再配合我國行的法制,行政可以簡單的從三面來加以描述(李惠宗,2008):

一、行政係實質公行政主體之行為
   實質意義之行政不以公法組織為限,如果是以私法組織而執行公共行政者,亦屬於實質行政。例如臺灣自來水公司、臺灣電力公司等公營事業機構,在執行公共任務的範疇內,也屬於公共行政(參閱釋字第269號)。

二、行政係以實現公益為目的之行為
   國家是為人民而存在,而行政機關係為執行國家意志而存在,從而可以推導出「行政機關應為人民而存在」的意旨。所以,行政應該是有意識地為了公益目的,遂建立客觀的公法法律秩序作為執行的準則。

三、行政係受法之支配並受監督之公行政主體行為
   現代法治國家強調「國家(政府)應守法」之觀念,即是特別強調行政權應受「法」及「法律」之拘束。因為,法律係由代表民意之議員所制定,具有直接民主合法性。

【參考文獻】
李惠宗,2008,《行政法要義》,四版,台北:元照,頁3-4。
李震山,2009,《行政法導論》,八版,台北:三民,頁1-4。
吳庚,2001,《行政法之理論與實用》,七版,台北:三民,頁1-10。

2010-03-10

[工作]又見米蟲—連工友都混這麼兇!

   下午和同事聊到之前遇到的一則不可思議的趣聞!選舉期間因工作需要,老闆每天得輪值指揮所,所以,業務單位三餐都有準備便當。第一天約11點多就送到辦公室,那時就曾經好意提醒別太早送,老闆都是忙到12點以後才有空閒用餐,順便告知一些老闆喜歡的菜色和不吃的菜色。

   隔天,又是11點一刻不到就送來,於是再好意地「提醒」不用太早送,沒想到送餐的工友理直氣壯地說:「便當都是一起做的,廠商送來後就做一次分。」
我覺得這理由似乎有點堅強,於是建議說:「那可以請廠商配合不要太早送嘛!」
他老兄的回答更絕:「那些工友11點多就下班,太晚沒有人送便當啊!」
「…………!?」

待工友離開後,我私下問辦公室的工友大哥。
「什麼時候你們工友可以提早到11點多就下班了?」(早上工友必須提早八點前將辦公室整理乾淨)
工友大哥回稱:「你聽他胡扯!那是有些人為了自己的事提早先走,什麼時候可以提早下班,那有那麼好的事!」
這是第一個不可思議的現象:工友竟然可以提早11點多就下班。

  沒多久,老闆出來問些事情,剛好看到桌上的便當,順口問起怎麼這麼早(還不到11點半)?我只能隨口應付答稱:「因為廠商一次做好所有的便當,便一起送過來了。」(自己都覺得好牽強的藉口)老闆一聽便用狐疑的眼神看著我。之後,隨手把便當盒打開,對菜色挑剔了一番,便教我向業務單位說以後固定買他常吃的那家。

   奉命後,便到業務單位傳達指示,並協調早餐由辦公室負責採買,午、晚餐的便當再由業務單位負責,順帶交待一些老闆喜愛的菜色和「不吃」的菜。心想,這下應該可以滿足老闆的要求和期待了,沒料到,晚餐又讓人多了一項驚訝:竟然是由主管親自採購、親自送餐,我納悶地問了那名主管:「怎麼會要你自己買、自己送。」
他無奈地答道:「自己做較妥當啦!免得又再出差錯挨刮。」
我追問:「啊你裡面的工友要幹嘛!」
他尷尬的笑了笑便落寞地離開了。
第二個不可思議的現象:主管有時得自己兼工友打雜。

   好笑的還在後頭,隔日上班到辦公室後,將老闆的早餐打點妥當送到桌上,回到自己的位子上開始整理公文,那個單位的工友急忙地拎著一袋東西,裡頭裝著三明治和一杯豆漿,放在我桌上說這是老闆的早餐,我很訝異的問:「昨天不是說好了早餐我們自己弄就可以了,不用再送了啊?」
那位工友大姊也很訝異地回稱:「沒有人跟我說啊?」
更可笑的是,自此以後,每天早上她還是固定送早餐來,………
第三個不可思議的現象:交待再多次也是沒人聽。

   心下另有一個感覺,這個單位的問題真大,管理鬆散、各自為政、主管領導力無法有效控制,早晚有一天會出事。一個公家機關內部的單位竟然存在這種離譜的問題,不敢說這在公家機關是常見的現象,但可以明確的看出一個鬆散無人管理的狀態,難怪行政效率不彰,連這麼點瑣事都可以搞得如此複雜有趣,也真是令人拍案叫絕!

2010-03-09

[生活]收訊不好卻無法解約?可笑的吊桅!?

   手機用了好多年,因為多次的碰撞和掉落,除了機殼上的一些小缺損外,漸漸地連一些基本功能也開始秀逗了。因為型號老舊已經停產,維修也得花一筆錢,而且也只是延長使用壽命,於是,興起了換機的念頭,也就開始了有趣的過程。

   在網路上爬了幾天文,春節結束恢復上班後的某天,就衝去常去的那家通訊行(震×)詢問專案價。幾經比較和詢價,店家只有遠×和台×大的專案,沒有龍頭業者中×的銷售專案,想也知道,從很早以前中×的行銷方式都不是倚賴坊間通訊行,都是由營業處所的櫃檯和直營店來販售的。

  決定辦遠×的專案並以門號可攜的方式轉過去,興高采烈的把手機拿回家玩。沒多久,電話來了,一接通,對方喂了老半天,一路從客廳走到大門外才聽得清楚,心中開始萌起一股不安的感覺。結束通話後,回到客廳看了一下收訊況,天啊!才一路,再往後三公尺到餐桌(離大門約八米),一格都沒有(但是代表收訊的那根天線符號還在),再往後走到廚房,終於出現「限制通話」四個字(就是收不到訊號了啦),而廚房出去後是後院。

   之前用中×電信在家可是走到哪講到哪,現在一接到電話則是往大門走。更奇怪的是,一樓收訊奇差無比,但上二樓就有天壤之別,到書房(位於廚房上方)還有兩格至三格,一進臥至就到三格至四格,出臥室的陽台就有滿格,真是太神奇了!

   隔幾天,覺得已經影響日常的生活(總不能接老闆的電話都在哪喂個老半天吧),心裡盤算解約轉回中×電信吧!回到當初申辦的門市,服務小姐好心的勸我先向遠×反應,因為違約金竟然要$5,200元,再加700元就可以再買一支原先買的新手機了,當場嚇了一跳。這和印象中一般違約金只要一、兩千元相差甚大啊!

  不得已只能退而求其次,服務小姐幫忙打給遠×的客服反應,問了一堆諸如你家住址、是公寓大廈還是獨棟透天等等問題,其中有一個最好笑,竟然要我家將手機收訊轉成2G的試看看(由此可知3G收訊真的不好),我直接回說人不在家,而且我是辦3G的月租費,在家如果轉成2G的試號可以正常收訊的話,是否可以將月租轉換成2G的費用,客服馬上支吾其詞,然後就推給了「線上收訊小組」。

  接的也是小姐(我猜可能只是轉給旁邊的同事而已),問了一些重複的問題,就說會派人到現場實測,可能要「三個工作天」,我佯稱因為工作需要沒辦法等太久,而且想把門號轉換到別家去,立刻就改口稱會立即安排。果然,隔天上午工程師打電話來問說何時有空到場實測,我說下午六點才能下班回家,工程師也只回稱那再配合時間聯繫。晚上七點多又打來,說白天時有抽空先到我家門外測試過,一樓確實「收訊不理想」,然後問了一個很奇怪的問題:「你家裡有幾支遠×的門號?」我說就我現在這一支啊!

  工程師說他用他的手機測試一樓訊號確實不好,他的在門外有收到訊號,但在屋內應該只有一、兩格。我問他是用什麼手機測試,
他回稱:「我們都是用Nokia的,手機收訊比較好。」(早知道當初就該堅持初衷買N93 mini)
我繼續追問:「那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工作師回答:「是可以裝接收器讓訊號好一點,但是你的『等級不高』,我得問公司看看。
(原來遠×的用戶是有「等級」的區別,不曉得要怎樣才能提升我的等級?)
我識相的說:「是不是說可能沒辦法單獨為了我一支門號加裝接收器?
工程師也很阿莎力:「對啊!不然我再找時間聯絡到你家裡再測一下,然後向公司問看看!」

  每個月花三百多元的月租費,連續綁約24個月,必須忍受這種通話品質,任誰不可能接受,但後悔的代價竟是如此不成比例!NCC之前不是要求電信業者降價嗎?怎麼沒人看到業者的定型化契約竟然有如此離譜的規定?看來如果無法達到期望的要求,只能想辦法尋求救濟了!

難怪人家說要換系統時,最好先借來測試一下常待的地方收訊狀況如何,免得一簽下去後就後悔莫及了!

2010-03-03

[轉載]荷蘭大學Space house,新生宿舍!

  這是荷蘭TU Delft大學裡有名的Space house , 像積木一般拼湊且隨時可以增減拆除維修。 後面是電子大樓,前面廣場是停車場!第一次感覺到鐵皮屋為什麼可以做得那麼好看!

C3195604感覺好小一間,應該是單人房吧!

C5498759用堆高機就可以搬運,好像在玩樂高積木一樣。

C3029770從廣角來看,真的是一間間堆疊上去的,不知道最高可以堆幾層?

C6814112還有中庭,非常簡樸的設計。

C4770853內部陳設,有電視、沙發、採光良好的落地窗,怎麼沒看到床呢?難不成是要打地舖?

C8939678 滿整齊的排列,感覺有點像是日本東京那種集合式的單身公寓宿舍。

2010-03-02

[工作]討厭老闆會讓員工生病!!

    下午在讀一本書,是商智文化出版,由Tom Rath & Donald O. Clifton合著的「你的桶子有多滿?」翻沒幾頁就看到這則令人驚覺的內容,文中提到,根據美國勞工部的調查,人們離職的首要因素是「覺得不被賞識」

   另外,有一項針對醫護人員所做的調查顯示,員工不喜歡老闆,罹患心臟病的機率較高。更恐佈的是,英國心理學家與心理治療師George Fieldman指出,老闆引起的過度緊張,心臟病會發生的風險提高六分之一,中風機率提高三分之一。

   天哪!那我不就只有兩個選擇,要不就是馬上打包走人;不然,就得試著開始喜歡我的老闆嗎!可是,有時還是會被他臨時的舉動給嚇得腎上腺素激增,不曉得如果把篇文章拿給他看,是否會讓自己往後的日子好過點?還是會更難熬呢?不過,這點是很難去做評估的。

   上述的Fieldman曾說:「人們為不喜歡的老闆工作期間,羅患上述疾病的風險在統計上與臨床上都明顯的偏高。長年效力於你非常討厭的老闆會使你的血壓長期升高,也就可能提高罹患心臟病的風險。」幸好,經過短期間的磨合,和老闆間的默契已經愈來逾緊密,平時還能談天說地,互開玩笑。不過,都是他開我的玩笑比較多(誰叫他是老闆),而且都是在他龍心大悅的時候。

   不過,在職場生涯裡,好老闆就像是伯樂一樣非常難尋,即使找到了,人家也不一定要聘用你。畢竟,當今仍是個僧多粥少的世界。反過來說,老闆既然選不到好的,那為何不想辦法讓老闆變好呢?(似乎有點難)讓老闆懂得珍惜好員工,願意為了留住好員工而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這種類型的老闆應該在尚可接受的範圍內,只不過得花些時間和心力罷了!

   那改變不了的老闆呢?只能回到前面所講的二擇一選項,不是離職打包走人,就是試著改變自己,開始喜歡你的老闆吧!

2010-03-01

[工作]零和遊戲原理!!

  當你看到兩位對弈者時,你就可以說他們正在玩「零和遊戲」。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總會有一個贏,一個輸,如果我們把獲勝計算為得1分,而輸棋為-1分。那麼,這兩人得分之和就是:1+(-1)=0。

  這正是「零和遊戲」的基本內容:遊戲者有輸有贏,一方所贏正是另一方所輸,遊戲的總成績永遠是零。

  零和遊戲原理之所以廣受關注,主要是因為人們發現在社會的各個層面都能發現與「零和遊戲」類似的局面,勝利者的光榮後面往往隱藏著失敗者的辛酸和苦澀。從個人到國家,從政治到經濟,似乎無不驗證了世界正是一個巨大的「零和遊戲」場域。這種理論認為,世界是一個封閉的系統,財富、資源、機遇都是有限的,個別人、個別地區和個別國家財富的增加必然意味著對其他人、其他地區和國家的掠奪,這是一個「邪惡進化論」式的弱肉強食的世界。

  但廿世紀的人類在經歷了兩次世界大戰,經濟的高速增長、科技進步、全球化以及日益嚴重的環境污染之後,「零和遊戲」觀念正逐漸被「雙贏」觀念所取代。人們開始認識到「利己」不一定要建立在「損人」的基礎上。通過有效合作,皆大歡喜的結局是可能出現的。但從「零和遊戲」走向「雙贏」,要求各方要有真誠合作的精神和勇氣,在合作中不要耍小聰明,不要總想佔別人的小便宜,要遵守遊戲規則,否則「雙贏」的局面就不可能出現,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

  「雙贏」並不代表是由雙方來均分一個大餅,導致原先一人可以獨得的利益縮水。合作是為了發揮及獲得1+1>2的效果,藉由雙方的努力合作促使原先的利益能夠擴張,而足以滿足雙方彼此的需求,其最後獲致的利益結果甚至可能大於初始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