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碰到一個有趣的case,幕僚長跑來找老闆,不巧老闆不在,問他所為何事?就聊起了目前組織內既存且常見的現象,就是僵化的工作模式和思維,導致政策形成或是決策制訂的困難。
最近採購了一批數位錄音筆,要分給所有外勤同仁使用,採購單位簽了公式呈上來要辦理驗收,幕僚長好心建議共同來研究在何種情況下要求同仁在執勤時攜帶這項裝備,老闆也批示照准了。結果會給業務單位,卻只是簡單一句:「經查無明文規定何種勤務須攜帶此項裝備,建議相關業務單位共同研商律定。」就這麼把問題又給推回去了,真是高招。
孰知幕僚看了完後氣得直跳腳,就是因為目前沒有規定,才會想要作統一的律定,以做為外勤同仁可以遵循的標準,沒想到主管業務單位卻以這種理由來推諉,不設法積極處理問題,只知一昧迴避,這就是目前有些公務員常見的工作心態。
「依法行政」是公職人員執行公務時必須遵循的普世原則,但卻被單純的解釋成依據法令規定從事行政行為,若法無明文規定,則欠缺法律授權,行政行為喪失合理正當性,導致公職人員畏縮規避。但從「行政的積極性」角度而言,法無明文並不代表法令禁止,若對公益屬於有利的行為而無圖利特定人之意圖或疑慮時,有何不可呢?
從案例來看,律定何種勤務需要攜帶,是為了確保同仁在執勤時作為蒐證使用,以保護同仁自身權益及杜絕爭議,對民眾亦無權益上的影響及發生任何效果,屬於行政機關對內的管理措施,本就屬於機關權限,若無相關規定,即可直接依職權研商訂定要求所屬人員遵行。
但公務人員的僵化思維卻阻礙了一項善意的政策形成,也讓長官看出了一個人的發展性,對於持有龜縮的工作心態及僵化的工作思維者,是很難期侍其未來能有所發展。此類人員的存在,多半對組織的進化造成莫大的阻礙,若無法改正其觀念,則只有忍痛捨棄一途了。但偏偏在公務部門卻無法如此灑脫、彈性,以致於為何民眾對於公務部門的僵化如此詬病了。
我老婆歷經也是公務人員,據我的瞭解,還多公務人員並不是只知道依法行政,而是有時候需要「明則保身」,君不見有很多圖利場商的新聞都是基層的公務人員,你只要稍一偏岔,利益擺不平,就有可能被告,試想一般尋常百姓,就算是公務員也是人,為願意被告,既使到時候無罪開釋,一場關撕打下來,讓你身心俱疲。你的說法我大致同意,但這不是基層公務人員可以改變的,即使想也使不上力,制度與、法規及文化都需要檢討,更何況如果牽涉到利益,就更難了...
回覆刪除我能認同工作熊兄的看法,這是目前大多數基層公務人員的心態,個人的見解認為,公務員對法令概念的理解以及上級長官遇事畏難規避,棄車保帥的作法是主要的原因,前者尚可以教育訓練來強化,但如果是後者,只能期望自己不要碰到這種長官,不然真的會很冤枉!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