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別人代課,復習之前念過的政治學,光從書櫃裡找到的書已經是十幾年前的版本了,只好跑一趟圖書館借書回來K,念過之後感覺還是和大學時念到一樣,美好的制度在現實社會中總是被人利用來從事私利競逐的工具。不過,到是喚起了自已對於政治的一些關注。
學術這玩意有時令人感覺複雜,就連「政治」這一個詞的定義,各家學者都能有自己的一套解釋,不過就一個概今而已,光是從幾本書上翻到的就可以整理成下面好幾個:
1.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同心協力的行動。
2.海伍德(Andrew Heywood):人們制定、維繫和修正其生活一般規則的活動。
3.伊斯頓(David Easton):價值的權威性分配。
4.柯利克(Bernard Crick):在特定規則之下各種利益相互折衝的活動,並依其對整個社群生存與社祉重要性的比重,來分配權力的大小。
5.烈夫特維屈(Adrian Leftwich):是所有集體性社會活動的核心,不論是正式的或非正式的、公共的和私人的,政治存在於所有人類的團體、機構和社群中。
6.拉斯威爾(Lasswell):政治就是權力,有能力透過任何手段以達成預期的結果。
7.馬克思(Karl Max):指涉「僅是某個階級的組織化權力,它是用來壓迫另一個階級的工具。
上面所介紹的各家說法,公共行政學者較常用的應該屬伊斯頓的「價值的權威性分配」說法,因為這一個定義不但可以用於政治學上,也可以用在行政學或公共政策上引申為公共政策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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